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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项名称: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
行政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章第十六条
二、《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二00五年第20号)
三、《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实施细则》(商贸发二00五年第502号)
申请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二、按国家规定享有出口经营资格;
三、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在投标类别商品上有对全球市场出口业绩。
申请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三、企业申请。
许可程序:
一、投标资格审核
(一)招标委员会计算企业招标资格业绩并由招标办公室公布;
(二)企业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
(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投标资格进行初审并报招标办公室;
(四)招标办公室对资格进行复审并报招标委员会;
(五)招标委员会审定资格名单后,由招标办公室通知企业。
二、中标结果审核
(一)招标办公室在开标当日以电子方式公布初步中标结果,企业如有异议可于公布初步中标结果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办提出;
(二)招标办在公布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初步中标结果报招标委员会审定;
(三)商务部外贸司在收到纺织品招标办公室上报的关于招标结果的审核报告后,由经办对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有关中标结果、是否有企业提出异议等。对于无异议的中标结果,按审批程序逐级上报,经会签招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后,最后由招标委员会副主任(外贸司司长)签发公布中标结果的文件。对于有异议的中标结果,由招标委员会研究处理;
(四)招标办通过电子投标系统向企业发出正式中标结果。
告知方式:网上告知
承诺时限:投标资格审查15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审核5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外贸司 65197731
行政监督:行政监察部门 65197970 65198815 8409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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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电话:010-67739327 67739213
67739208 67739209
传真:010-67719297 6771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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